一、本院SAE报告流程
研究者在获知本院SAE后:
1.按试验方案要求的报告时限内(方案未有明确要求以获知24h内为准),立即向申办方进行书面汇报。
2.在24小时内向机构办、伦理委员会报告严重不良事件。
注:递交信及SAE报告表可使用机构模板或申办方版本。
二、SUSAR上报
1.申办者收到任何来源的安全性相关信息后,均应当立即分析评估,若为SUSAR,则应在以下时限内报告机构办、伦理委员会。
1)对于致死或危及生命的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,申办者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,但不得超过7天,并在随后的8天内报告、完善随访信息。(申办者首次获知当天为第0天)。
2)对于非致死或危及生命的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,申办者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,但不得超过15天。
3)对于发生在国外、英文的SUSAR需要翻译成中文后再上报,上报时限不得超过30天。
注:所有报告时间以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。
2.院外的SUSAR,申办者需每季度对SUSAR报告进行汇总整理并递交至研究者,研究者初步审核后递交至机构办、伦理委员会。汇总表包括但不限于:受试者编号、SUSAR名称、对试验药物采取的措施、与试验药物的相关性、转归等。项目启动后请对本项目既往的所有SUSAR做一次汇总递交。
三、药物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(DSUR)报告
1.申办者应当分析评估任何来源的安全性相关信息(包括文献、数据与安全监察报告、期中分析结果),应当将临床试验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、可能影响临床试验实施、可能改变伦理委员会同意意见的问题,及时通报研究者、临床试验机构及伦理委员会。
2.DSUR的具体撰写与递交要求,需参照ICH-E2F及CDE《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管理规范(试行)》
3.报告时限参照ICH-E2F及CDE《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管理规范(试行)》,进行年度报告递交,原则上报告周期不超过一年。
4.递交的报告需加盖公章。
四、本院AESI报告流程:同本院SAE报告流程。
五、递交途径
1.机构递交: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。
2.伦理递交:纸质文件+电子文件。
3.电子邮件标题为“申办方+项目简称+报告类型”
4.邮箱地址:
机构邮箱:cygcpjgb@126.com
伦理邮箱:cygcpll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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